单位不签合同并辞退我的话 我能得到一些什么赔偿?

我进一家私企做车床工已有3个多月了,但是公司没为我签合同,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我在那里工作的证物,公司一直是做六休一的,为了标准时间上班(做五休二)和老板谈了几次,就是没结果。这次我和几个同事说好周六一同不去上班,结果事后老板直接将我们开除,但是这也应该不算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害啊,我认为最多只能扣我们一天的工钱(这种工作时间的话周六应该算是加班的,周末的加班费是双倍的)。现在我想要和老板要赔偿金,他居然很不屑地说:你去告呀!请问我能不能申请仲裁或是其它方式来得到赔偿?

  一、辞退的法律分析: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7
首先,劳动关系的确立不在合同签不签,劳动关系的确立在于“实际用工“。(《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没签合同就没有法律基础“的话完全错误。取证的话,你的同事,工资卡记录,考勤记录等等,凡是能够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的都可以。
其次,单位聘用员工必须签”书面合同“,没签书面合同的,员工可以拿到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六种情形以内。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你可以因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合同,以及不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心“申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7
可以有,但是比较麻烦。如果签了合同,可以依据劳动法来要求赔偿。但是没签合同,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如果打官司不一定能赢,虽然你做了那么长。
第3个回答  2013-05-1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赔偿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3-05-17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能够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多。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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