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关键是你说的"所得利益"吧!
假如卖方当时70W买进,80W出售,差价是10W,那么:
卖方的个人所得税=10W*20%=2W;
卖方的营业税,由于未满5年,成交总额的5.5%,即80W*5.5%=4.4W;
加上契税80W*3%=2.4W...
如果全由我来支付,那么也要超过8.8W吧?
如果你的房子评估价大于你们的80万成交价格,是以评估价来计算的。你上面的计算没有错误!关键是那个你缴纳房产评估费以后。得到的那个房产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