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及时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未按要求足月缴纳社保,我可以以此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和补交社保吗?

1.在我工作第五个月,即14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五险只交了14年9月-12月期间的。14年4月-8月公司未帮交五险。2.大约14年11月左右,公司新成立新公司,并与12月左右注销原公司名称。期间为告知我们,也未和我们解除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公司注册后,我们工作内容和地址都未改变。3.15年1月,公司未按时缴纳五险4.15年1月,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但方面更改薪资的提成制度。这样的情况我想申请公司补交所有五险和要求经济赔偿,并以公司未缴纳保险提出辞职,是否可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

可以先找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在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取得没签合同时能够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的证据!追问

证据可以是什么,公司都是指纹打卡,没有工资条,工资都是财务以个人账户转账到卡里的

追答

入职的时候应该有填表吧,在不同事的证言,出门时领导的签字!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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