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工作第五个月,即14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五险只交了14年9月-12月期间的。14年4月-8月公司未帮交五险。2.大约14年11月左右,公司新成立新公司,并与12月左右注销原公司名称。期间为告知我们,也未和我们解除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公司注册后,我们工作内容和地址都未改变。3.15年1月,公司未按时缴纳五险4.15年1月,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但方面更改薪资的提成制度。这样的情况我想申请公司补交所有五险和要求经济赔偿,并以公司未缴纳保险提出辞职,是否可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
证据可以是什么,公司都是指纹打卡,没有工资条,工资都是财务以个人账户转账到卡里的
追答入职的时候应该有填表吧,在不同事的证言,出门时领导的签字!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