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跟公司产生纠纷所以当天就离职了,然后老板说我这算自离要扣二十天工资,我觉得这不合法想请教一下。就算自离也不应该扣这么多吧,还有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我本该拿的那些工资吗 按法律自离扣多少工资 如果去劳动局应该要备什么材料 谢谢
我是口头说辞职就走了,没有书面请示,会有什么影响吗?还有双方的劳务关系在微信上的转账记录有力吗?还有申请仲裁需要备些什么材料呢。谢谢解答 请帮帮我
追答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都无影响。微信转账也算证据,带着身份证就可以,不需要书面材料,只填仲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