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中国国籍?

怎么申请中国国籍?,具体的步骤是什么?都需要什么步骤,写什么申请?有什么的条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审批国籍申请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通知、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事流程:
  一、国籍认定办事流程
  1、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
  2、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
  3、县、市公安局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承认其所属国籍,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4、县、市公安局经审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不承认其所持有关国家护照,并做相应处理。
  二、国籍受理、审批办事流程
  1、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及证明(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已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2、填写国籍申请书;
  3、交本人两寸照片四张;
  4、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
  5、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分别发给(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由受理机关转交申请人;
  7、申请人交纳国籍证书费用;
  8、受理机关在转交入籍证书和复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在转交出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也须同时收缴,并通知户籍部门注销其中国居民户口。
办理条件:
  一、国籍认定对象:中国公民短期出境期间获取外国护照的中国公民。
  1、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
  2、出示护照所属国的入籍证书或入籍证明;
  3、出示在护照所属国定居或至少巳连续居住两年的证明;
  以上证书、证件、证明等均需出示原件。
  二、国籍受理对象:加入中国国籍对象为纯外国籍人和从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华裔,恢复中国国籍对象为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和无国籍华人,退出中国国籍对象为中国公民。
  1、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2、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巳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巳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3、中外混血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4、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籍,需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交以上证件证明复印件的同时需缴验原件。
审批方式:
  一、 国籍认定审批方式
  1、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有关法规认定为外国籍的,原则上收缴其中国护照、证件,或切右上角并注销章(盖在护照号码上)后,将护照发还给本人;
  2、对不具备丧失中国国籍条件的,在其外国护照上作不承认标记,将护照发还给本人。
  二、国籍受理审批方式
  1、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
  2、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分别发给(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由受理机关转交申请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7
双国籍现在没有几个国家承认``
1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外国人(含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可以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2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3.具体申请手续是:(1)填写申请表三份;(2)缴2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4张(分贴于申请表和入、出籍证书上);(3)缴纳手续费20元。
4.当地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国籍情况、本人政治历史和申请理由进行调查审核,提出意见,报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复核,转报公安部审批、发证;驻外使领馆受理的申请,也参照上述办法报公安部审批和发证。
5.加入中国籍条件之一的“中国人的近亲属”,是指父母、夫妻、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21-01-0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08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申请时须履行的手续:
  ①提交书面申请;
  ②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③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④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⑤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申请人有随同入籍子女的,则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四张。
  详情请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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