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公司的调岗,公司就以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为由,给我下了处分,罚款两千)
我是一国企的员工,之前是以钳工的名义招的,合同上面装配车间装配钳工,几过月后自己申请去搞数控(当然还是在一个车间),现在因效益的原因将我在内的四个员工调到别的车间(也是搞数控只是工种不一样),那是一个结构车间,跟烧电焊的在同一个场地,环境相当恶劣;由于我不适应就不同意去结构车间,然后我就一直呆在装配车间;与领导僵持着,然后公司未经我们的同意就将我们的名字转到了结构车间,还说我要是不回结构车间上班,公司就以旷工处理(现在两边的车间都不承认我的考情),领导见我还是不去,就给我以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为由给我记了一个大过的处分,罚款钱两千,现在就算辞了职还得交钱,要不然他不给你办五险一金的手续,不办手续我就领不到我的住房公积金;合同已签两年,还有一年到期。
员工手册上面有 : 1、禁止拒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严禁拒不服从公司的决定、决议。(员工手册上面并没有说明有哪些后果)
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上面有一条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可是这一条劳动法不是规定必须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吗?(这一条到底是对我有利还是对公司有利)
我现在想问的是 1、未经劳动者的同意是不是可以随便调换岗位;
2、 我这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吗?
3、公司是不是可以说我旷工;
4、公司给我的处分合不合理;
5、开除后我还要交罚款吗?
6、解除劳动合同后我又补偿吗
7、整体来说是谁的过错;
8、我该怎么办;
谢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