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因为性格不合,我向他提出分手,几天后他提出要我将他从追我到现在所花的钱还给他,向我索要七千。
从他追我到交往期间,他送我东西包括手机,衣服,还有其他一些礼物,交往后他个人给过我红包六百多,过年期间给过压岁钱六百,全部出于他自愿,没有留下字据等凭证。
我和家里商量后决定将手机还给他并且还给他三千块,他好像不太接受。
请问我应该给这个钱么?他如果告我有用么?如果他来纠缠我,我可以报警处理么?
出于他确实为我花过钱,我决定还他手机和三千现金,但是他执意索要七千现金,我该如何处理么??他很偏执,我很害怕他来我的单位或是家里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