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1-28
首先不会因为承担不了赔偿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当然如果涉及诉讼,判决你承担责任,二你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则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首先,自建房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房东作为定作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规定,房东作为定作人只对自己定作、指示、选任的过失承担责任。
其次,房东作为定作人,往往对承揽人的选任存在一定的过失,即选任的承揽人没有资质,所以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需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来分析确定。
第2个回答 2013-03-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建设方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具体承担多少,并没有明确规定,你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从法律的角度看,你建设的房屋有没有征地手续?有没有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建设开工许可证?工程有没有由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施工单位有没有民用建筑工程资质?施工方的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工人是否有没有上岗许可证?这些都是建设方应该落实并监督的事情,你没有尽到这些责任,还有工人施工的最大受益者是建设方,现在工人出事了,你一定要承担责任,这样死去的人阴魂才会得到安息,你负担了一部分经济责任是理所当然的。
第3个回答 2018-11-28
你请的是灌楼面的人,你与灌楼面的是合同关系,工人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也就是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力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第4个回答 2013-03-21
作为房主,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这应当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当由施工方的组织者承担责任。
更加谈不到刑事责任的问题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