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减地生不增地,条款原文在哪部法律中

如题所述

没有所谓“生不增死不减”的政策,是不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老婆孩子的口粮田应当依法分配。(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你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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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8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款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这就是所谓的“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简单地说就是"死不减地生不增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08
回答很详细啊。
第3个回答  2013-04-08
为什么要知道这个?你学法律吗?请教一下生活中的学长或者同学吧~不好意思哈~帮不了这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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