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提出离婚。婚后在我爸那里前后一共有7万元债务。但是我爸只有自己的记录 并没有欠条。 法律是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我怕他不承认。
不知道这样自己记得债务信息 法律生不生效、
还有。 我提出起诉离婚后 可以离开吗? 因为还要回到韩国....
结婚离婚,总是人生大事。当婚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为此, 提示大家,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欠条,你爸那里的记录他也没有签字,又没有录音、信息、聊天记录等证明欠款的证据,他不承认那也没有办法,法律对此不支持;
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到民政局协议离即可,如果一方不愿意,那只能向法院诉讼离婚了,而且不是你起诉离,法院就会判离的,只有符合离婚的条件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也才会判离,法院可以判离婚的情况是因为两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吸母等情形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其他情形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