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研究一些法律的问题。有一个疑惑,如果警察对一个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但后果尚不严重的,人要进行调查,是可以调查8个小时,还是24小时?
下面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是8个小时。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下面是人民警察法,说是24小时。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上面两条法律是否有冲突?如果像我说的那种情况,可以调查多长时间?
就好比我说的,一个人,可能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有这个嫌疑,但是没有经过调查,不能确定,需要调查的话。这样适用哪一条?
又比如一个人,确确实实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但后果不严重,达不到拘留,如果要做调查,又适用哪一条?
就好比我说的,一个人,可能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有这个嫌疑,但是没有经过调查,不能确定,需要调查的话。这样适用哪一条?
又比如一个人,确确实实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但后果不严重,达不到拘留,如果要做调查,又适用哪一条?
因为不冲突,调查24小时也是没问题的吧
就好比我说的,一个人,可能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有这个嫌疑,但是没有经过调查,不能确定。这样适用哪一条?
又比如一个人,确确实实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但后果不严重,达不到拘留,如果要做调查,又适用哪一条?
24小时,两者都可。确实复杂(这个复杂,谁来掌握?没标准啊)我觉得虎被犬欺说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