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人行道上撞倒行人,谁的责任

今天上午我们中考考体育,在一个学校门口站排,我们站的很文明,没有阻碍他人的过往,一个车从我旁边驶过,他明明可以过去,却硬要撞我,他把我的脚压乐,轮子把我腿和裤子(adidas的七分裤)蹭破了,然后那个沙壁就当没看见似的,cao、气蒙我乐,我体育考试都没发挥好!哪个懂法的人了解,这个责任在我、还是他?麻烦!

机动车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当然是机动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你对象有违法情节,那么对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1
在机动车,只要你是行人,他是机动车,都是他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9-11
很明显他的责任。。这属于肇事逃逸。。
第4个回答  2013-09-11
都有责任 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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