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译文 。。。

如题所述

原文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同县的人
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人,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都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仲永写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的时候,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原来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编辑本段词解
(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3)民:百姓。
(4)世:世代。
(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世代代以耕田为业。
(7)异焉:对……感到诧异 。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
(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求取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
(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与之:“之”代指方仲永,给他。
(21)即:立即,立刻。
(22)书:书写,写。
(23)并:并且。
(24)自:自己。
(25)为:题上,写。
(26)名:名字。
(27)其:他的,即仲永的。
(28)以:内容是。
(29)养:奉养,赡(shàn)养。
(30)收族:团结同宗族的人。收:聚、团结。
(31)为:当做,作为。
(32)意:内容
(33)传:传送。
(34)一:全。
(35)观:观看。
(36)自:从。
(37)是:此。
(38)以......为意:把……当作诗的内容。
(39)秀才:指学识优秀的士人。
(40)指:指定。
(41)作:写。
(42)立:立刻。
(43)就: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理:文采和道理
(46)皆:都。
(47)可:值得。
(48)观:欣赏,赞赏。
(49)者:……的人……的事物……的地方。
(50)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1)奇:对......感到惊奇。(意动用法)
(52)之:代词,指仲永的才华。
(53)稍稍:渐渐。
(54)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相待。(宾客在本文是意动用法)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qǐ):求取。
(59)之:它,代仲永的诗。
(6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意动用法)。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61)日:每天。‘
(62)扳(pān):通“攀".拉扯(强要)。
(63)环:四处,到处。
(64)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
(65)使:让。
(66)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7)闻:听说,听闻。
(68)之:代词,代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0)从:跟随。
(71)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使。
(75)作:写作,书写。
(76)称(chèn):相当,相称,比得上。
(77)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名声。
(78)自:从。
(79)复:又,再。
(80)问:询问。
(81)焉:这里指方仲永的情况。
(82)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完全如同平常人了。泯然:消失。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3)生:长到。
编辑本段主要人物
方仲永(1020-----??)北宋时江西金溪人,世代耕田为生,幼年天资过人,也因世代耕田家人见识较短,儿时成名后,同县富人用钱请仲永题诗,他的父亲以此为有利可图,四处拜访人家,再也没有让他学习,从而后天没有受到良好教育,长大后未能成才,变成了普通人。
编辑本段文章理解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告诉我们后天学习至关重要。
文章层次
(1)童年时期:才思敏捷,天资非凡——“父异焉”“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
(2)少年时期:才思衰退,大不如前——“不能称前时之闻”
(3)青年时期:才思消失,泯然众人——“泯然众人矣”
整体把握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

伤仲永
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人物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内含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编辑本段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叹息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8)方仲永有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1.个人原因: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不让他学习。
2.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编辑本段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代指这首诗
(6)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7)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8)邑人奇之――代词,指:仲永的做诗才能。
(9)于舅家见之――代词,指仲永。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祖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编辑本段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叹息”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09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第2个回答  2020-03-25

古文解析《伤仲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