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5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辞退我时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我要到劳动仲裁,我应该让学校赔偿我哪几项呢?

我想的是1:应该给我支付最后一年的工资900*6个月.2:我是06年8月25日上班到11年的8月15日辞退,而且只提前两天告知,最后一个月没打到学校的工资卡里,我想要求双倍补偿,应该怎么算.3:申请仲裁有相关费用吗?我看申请书上最后一条都是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我想针对仲裁申请书,列举一下详细的我应该申请的补偿项!

1、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
2、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辞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仲裁请求为: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倒推一年时间。二、未提前通知代通金一个月。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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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3
如果按照劳动法来讲,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即你这五年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第二、没有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第三、你工作五年,工龄补偿应是五个月工资;第四、如果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还可以要求就这些方面赔偿损失,具体数额根据你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而定。
第2个回答  2011-09-23
1,5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已过了诉讼时效,你不能主张了。
2,学校现在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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