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个人土地建设厂房,遭遇拆迁,拆迁赔偿款怎么付?

我05年的时候租用一个朋友的土地4亩,此土地一共是8亩,是朋友租赁村里的集体土地,跟村里签有合同。他自用4亩开厂,转租给我4亩,我俩也签有租赁合同,合同期40年。现在我们两家在一个院儿里,各有厂房约2000平米,生产设备若干。
我跟朋友的合同上有这样一条:土地受益权归朋友,地上建筑物或设备投入收益权归我。
现在因为市里要修路,需要占用这块地,有如下问题:
1.地上属于我自建的厂房拆迁、设备搬迁等赔偿款是否应该归我?
2.如果赔偿款归我,此款项是直接划给我还是需要经由朋友再转给我?
3.还有什么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我在此地注册有公司,证件手续齐全,并有纳税记录,年营业额大约300-400万。

你们的合同有问题,土地受益权应该是规村集体的,即拥有本集体户口的村民共有。地上建筑赔偿款直接给你,设备不赔。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这块地在土地规划图上不是建筑用地,而是耕地,农用地,或者其他,你的厂房就属于违法建筑,由政府强制拆除,没有任何赔偿,如果是基本农田,你不拆,镇长书记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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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第1个问题:地上属于你厂房、设备按市里的赔偿全部归你,土地征用赔偿归你的朋友。
第2个问题:要看看建厂房是以你公司或你的名字建设还是以你的朋友的名字建设。
第3个问题:建厂房时办了相关手续的那赔偿要多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0
1、赔偿最终应该归你
2、理论上须经朋友给你,不过可以签订三方协议,直接给你,则需要你朋友同意
3、赔偿作价时大有文章,建议多动脑筋
第3个回答  2011-10-25
租用的土地上,如果厂房是承租方自己的盖的,那么拆迁的时候应补偿建筑物的成本,装修费、厂房搬迁费。
第4个回答  2011-10-11
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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