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反担保条款

如题所述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供反担保: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29

反担保条款:是现在的有偿担保,是指申请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直接获得贷款而需要担保人,如果申请人在还贷过程中因为一些原因没能还清贷款,那么担保人就需要向银行继续支付款项,而反担保也就是在担保人还清贷款之后有权利向贷款人追讨赔偿的权利,而反担保也是对担保人权利的一个保障。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一种担保,同样适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及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反担保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范围相同,具体包括:

    担保人于担保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费用(如运费、汇费等);

    上述支出款项的利息;

    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含质物的保管费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4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编辑本段
  合同内容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14

反担保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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