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我打算几年后卖掉再买套大点的,不知道可以继续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不能贷的话,我还清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后的公积金余额怎么办呢?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买房,只要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就行。买房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的,只要不高于支付额就可以。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贷款比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贷款利率规定: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
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买房,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结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50%。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利率政策,继续执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扩展资料
1、安徽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宣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2015年9月1日起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淮安自3月25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徽宣城规定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门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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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别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