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82年建的,石头房,现在想搬了重建,《房子以经被搬了》,老房子手续齐全,自家开始动工,只是和村里打过关照。可没过几天,镇建设局,来人强行进行拆除,原有的四面二米多高墙,经被强行推倒,只掉下不到1米高,我想问国家现在是不是鼓励旧房子改造。他们平什么到这二话没说就推了,那部长还扬言,这房子绝对盖不起来、《国为我们钱没交给他》,那部长走时还说了一句,旧房子改造,要按平方重新交钱,说是一平方是50元,我家是长11.5*8.5,二层半,大概也就是260平方《上面半层是算半平方》,老房子是10.5*8.5,也就是95平方,我想问他说这一平方50元,是否是现在规定。还是什么意思,
审批手续办理
1、村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本房屋的照片、土地使用证,去当地的土管所(通常是在土管所和住建所)办理审批手续,可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就可以进行房屋改建了。
小知识:
有的地方对房屋建造时间有限制,时间超了审批会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在办手续时顺带问一句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
2、房产证的办理
上面程序全都走完后,还需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房屋改建完后,就可以带着这一系列的手续证明,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了。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确权证,这是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前提条件,接下来分两种情况
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外,需要经过土管部门审批(翻建面积变动等等)。
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及规划许可证。
符合建设规划的旧房
1、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老房权证(或土地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填写旧房翻建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规划部门审批。
2、县(市)规划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建设规划要求的发给建设规划许可证。
3、有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准备材料开工了;但还要注意,开工时需要建设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验线,发给建筑工程验线书;此时,可以放心的翻建新房了。
4、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一项服务性费用,即规划测绘费。
手续如下:
1、持有土地证、房产证的。首先将老房子进行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向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出示土地证、身份证、房子照片、房产证进行报建申请。
2、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如果土地证上面四邻清楚,那么流程同情况一是一样的。
3、没有房产证,四邻不清,那么就绪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认定,之后再写出申请,并向审批大厅的规划局窗口出示老房照片、身份证、土地证进行报建。
4、物业管理的小区的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以及与物业管理处进行良好沟通以外,还要以不影响相邻权为前提,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5、需要的相关材料有:《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权证》、《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1.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需要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房屋改建或扩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其程序大致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参考来源:《房屋登记办法》实务问答》 2009年 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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