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已经将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房产证原来是爷爷的名字,属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奶奶一共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爷爷生前一直表态这个房子是留给孙子的,奶奶和两个女儿也都口头同意,但没有做任何公证。现在奶奶或两个女儿如果主张要均分房产,可以吗?
爷爷生前已经将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房产证原来是爷爷的名字,属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奶奶一共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爷爷生前一直表态这个房子是留给孙子的,奶奶和两个女儿也都口头同意,但没有做任何公证。现在奶奶或两个女儿如果主张要均分房产,可以吗?
追答从理论上讲,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爷爷把房子卖给孙子,并办理过户手续,奶奶都是同意的。所有权是转移给孙子的,孙子为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人。奶奶现在是无权要回的。
但是,实践中,如果起诉打官司,主要是讲证据的。怎么证明奶奶曾经是同意的是关键。
1、奶奶和女儿的确是口头同意的,要不然怎么能完成过户更名手续呢?如果说打起官司,需要讲证据,是不是也应该是主张权利的一方来出示他们不同意爷爷将房子给孙子的证据啊?
2、爷爷在世时处理自己的房产应该是自己的权利吧,两个女儿是无权干涉的,是吗?如果是这样,现在奶奶在世的情况下,两个女儿是根本没有权利来主张自己的继承权的,对吗?
恩,打官司奶奶首先会主张爷爷无权处分房产,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孙子返还房产。她要举证自己不知情,爷爷是无权处分。
因为爷爷与孙子是买卖关系,只要当初奶奶同意,女儿是无权干涉的。在奶奶同意的前提下,房子过户给孙子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房子的所有权人是孙子,两个女儿是无权主张自己继承权的。
只要奶奶不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爷爷是无权处分,房子就是孙子的,奶奶和女儿都无权主张继承。
爷爷生前已经将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房产证原来是爷爷的名字,属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奶奶一共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爷爷生前一直表态这个房子是留给孙子的,奶奶和两个女儿也都口头同意,但没有做任何公证。现在奶奶或两个女儿如果主张要均分房产,可以吗?
追答在民事纠纷中,尤其是涉及财产的纠纷,法律上一直都是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爷爷愿意将房子作为遗产送给孙子,那么,在本着兼顾公平的原则之下,孙子有望获得房产的一半。但是,现在奶奶或两个女儿如果主张要均分房产,由于没有公证,拿不出有力证据的话,房产只能按顺序继承的原则来分了。
追问现在是房产已经在爷爷生前完成过户手续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已经是孙子的名字了?那女儿和奶奶还有权利争夺这个房产的部分吗
追答现在就是看谁能举出更有力的证据了。如果孙子确实能证明爷爷在进行房屋过户之前曾征得了奶奶的同意,那么,孙子和爷爷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第1项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针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重大事务的权利,如变卖夫妻共同房产,均得由配偶共同决定处理,任何一方不得独断专行。如果孙子没办法举证证明爷爷变卖房产征得了奶奶的同意,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对方同意做出处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奶奶的合法权益,其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所以,正要打官司的话,关键在证据。
有个真实的案例给你看:
案例:
陈某(男方)与刘某(女方)为夫妻关系,近年来夫妻关系恶化勉强共同生活。刘某名下有一套2居室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此房屋是陈某与刘某结婚以后购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010年4月刘某在没有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形下,私自与河北省保定市的李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没有过户也没有交付使用。在房屋尚未过户的情况下,陈某发现刘某将房屋售予他人事实,遂与李某协商解除合同,遭到李某的拒绝。后陈某委托本律师将其爱人刘某与买主刘某一同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17条《合同法》51条以及《物权法》106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刘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审宣判以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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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生前已将房子以买卖方式过户给孙子,爷爷不在了,奶奶要回房子有两种情况:1、奶奶能举证自己不知情有权要回房子。2、奶奶不能举证自己不知情有权要回房子。打官司奶奶首先会主张爷爷无权处分房产,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孙子返还房产。她要举证自己不知情,爷爷是无权处分。因为爷爷与孙子是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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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通过买卖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还能要回吗
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爷爷奶奶过户给孙子的房产爷爷去世奶奶反悔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吗
你好,一般是不能的。因为爷爷奶奶把房子过户给孙子一般是被视为赠与,在完成过户登记之后就属于孙子所有了,除非孙子有严重侵害爷爷奶奶或其他近亲属合法权益、应当赡养爷爷奶奶却不履行义务等严重情形时,奶奶才能要求撤销赠与,否则,奶奶是不能再反悔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再具体跟我们讲讲你的情况...
...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字,奶奶想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可以吗?哪种方式更...
爷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孙子。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1、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2、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爷爷过户给孙子房产 奶奶是否有权要回?
在赠与时该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爷爷在奶奶没有作出任何承诺的情况下,将房子赠与他人,奶奶的请求可以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可以将房子要回,但也只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奶奶先已过世,爷爷将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孙子,爷爷去世后,爷爷子女可 ...
爷爷将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孙子了,那么其他人是无法秒回的。但是爷爷过户的这部分必须是自己的财产才行。因为部分财产是和其他的人有关系的,你可以通过这方面起诉。爷爷的房子,已经在爷爷生前转卖给孙子,现在这房子就是孙子的,叔叔伯伯和凭什么要回房子。爷爷奶奶生前处分了房子,现在叔叔无权对房子...
老人把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其他子女不知情,还能撤销吗
如果是真的有买卖的口头约定或者书面合同,那么不能要求返还。法律分析当以买卖方式过户给了孙子时,房产所有权已经发成变更,孙子成为了实际上的房产所有人,无法撤销房屋的过户。老人可以与孙子进行协商,要求过户。如果打着买卖的方式实际上进行赠与的行为,那么协商不成,老人可以带上口头约定或者书面合同...
爷爷奶奶把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孙子,其姑妈姑父能要回吗?
爷爷奶奶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孙子了。这种情况下,其姑父姑母不具备要回房产的资格。不仅姑父姑母没有索要房产的资格,其它亲人给不具备索要的资格!相关依据请参考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早就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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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生前就已经过户了,那么遗嘱中对房产部分无效 过户实际是赠送,走的买卖,按证据应该会定为赠送。赠送的话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撤销赠与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