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后离婚,妻子承担债务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假如丈夫背着妻子在外面借了高利贷,妻子知道这件事后跟丈夫离婚,离婚后妻子是否还要承担这部分债务呢?另外假如还不起,两人的孩子是否有责任承担债务?孩子已成家,离婚后并不跟随父亲。

如果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欠债没有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妻子可以拒绝承担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一、夫妻个人债务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夫妻分割承担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还是要个人自己来承担。

二、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10
您需要搜集证据,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2个回答  2014-03-05
1、这个要看这个钱用来做了什么,如果是用作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就属于共同债务了。否则的话,可以认定为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的。
2、这个欠款跟子女无关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05
你好!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后离婚,妻子不承担债务。
第3个回答  2014-03-05
孩子没有义务。妻子需要证明丈夫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才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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