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用被感知的强度律;
2.运用对象与背景差别的感知觉规律;
3.运用静止背景上的活动性对象易被感知的规律;
4.运用知觉的组合规律;
5.让学生交替使用多种感官感知对象。
1、运用被感知的强度律
教师在讲课时,声音要洪亮,语速要适中,板书要清晰,要让全班同学听得懂、看得见。教师在制作、使用直观教具时,也要考虑到直观教具的大小、颜色、声音等是否能被全班学生清楚地感知。
2.运用对象与背景差别的感知觉规律
讲课时,对于重要的知识,可以反复几次,可以提高音量;板书时,重要的部分可以用大一些的字,可以在那些字下面加点、画线,可以用彩色粉笔;制作教具时,要注意把知觉对象从背景上突出出来等。
3.运用静止背景上的活动性对象易被感知的规律
教学中使用活动性教具,演示实验,放幻灯片、教学电影或录像等,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4.运用知觉的组合规律
板书时,章与章、节与节等不同内容之间要留空;讲课时,语言流畅,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语速,对不同的内容加以分析、综合,使学生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
5.让学生交替使用多种感官感知对象
学习要做到“五到”,即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和心到。有研究表明,在接受知识方面,看到的比听到的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只靠听觉,一般能记住15%;只靠视觉,一般能记住25%;既看又听,能记住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