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结束合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我签订的合同内有一条:1、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PS:本人与用人单位有签订保密协议
还有一条: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想问,如果我过了试用期再提出辞职,要陪钱给用人单位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技能培训,未享受用人单位安排的专项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提出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17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结束合同,应当提前30天提出辞职即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你们公司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赔偿经济损失条款,只适用于高管,对你来说也是无效的。

追问

到时我提出辞职需要管他订立的这条款吗?

追答

不要管,如果不批准或者扣你工资就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即使我签了字也没关系,对吧?

追答

是的,违法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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