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后的赔偿及农村房屋、土地买卖的问题

首先请各们复制达人高抬贵手,复制长篇法律条文及非答所问绝不给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有多人回答均有法律依据且有道理的,我会想办法都给分的!毕竟是多个问题。本人3000多分我想够分的~(可见这个问题对我关系之大)

1、关于农材搬迁的问题:我老家是山东的,因为煤矿开踩需要搬迁我们周边的农村,将有几个村庄于明年秋季搬迁,但是赔偿措施至今没有公开,仅为听说是房屋赔偿+人头赔偿。我们村要到二期或三期才论到搬迁,我也看过一些搬迁方面的条文,而且现在物价上涨严重,以往的赔偿方案怕有不同!所以请各位高人推测一下,大概的赔偿方案是什么,要具体到金额,还要有法律依据才是!还有,我对煤矿很不了解,了解的朋友能不能解释一下搬迁农村干什么用?如果一期明年来季搬迁,二三期大概需要多久?据说是三五年,但是我不太相信俺村大爷们的话!就按三五年后的物价,请推测一下赔偿方案及金额。(仅搬迁住房,土地已签30年不动合同)
2、关于农村房间买卖的问题:我家有三个院子,90年建的院子在物价上涨前卖掉了~幸好又+些钱在市里又买了房子,不然赔死了!(其实又不是做生意,不能说赔,到现在可能那些钱连砖都买不了)当时找了个中间人,签了张纸条,就是写明以后那个院包括土地所有权都归那个人所有(农村哪去找律师,不知有没有效)。现在要搬迁了,那个院的赔偿我没想过什么,只是因为我家新院,现在又有人要买,价格还算合理。但是现在有几个疑问。A农村房屋可以自行买卖嘛?(俺村都没有房产证,据说搬迁后新址可能都有土地所有证了)如果私人像我家老院买卖可产生什么后果?B如果卖所有房屋都卖掉,搬迁的时候还可以分到房屋嘛?C以现在物价上涨的速度,卖房变现是不是一种很傻的做法?因为我家我这代起,都不可能回老家种田了,现在不卖,以后那些房屋又如何处理?我们那我估计几十年没啥大发展。如果那边都发展了,我现在的地方更发展。
3、关于农村种地的买卖问题:现在我们村的种地都在领土地使用证,30年都归自己所有不再变化,(我家的五六亩地都在新家门口,老人不舍得不种,现在外租100块一年,哈)请问这样的土地能不能买卖及私下买卖?或以长租30年的形式来买卖?顺便给估个合理价,并说明理由。

家里还有一个老老院,有点争仪,都是老土房,有一半是大爷的。到时候搬迁的时候能不能仅以这个老院在新址分个地基?

大本情况就是这样,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我现在的想法是新房也卖掉,然后在市里买房(我想市里的房子肯定比农村的升值快吧),土地能卖掉最好,卖不掉就长租30年。现在在家门口,应该好租,搬迁后肯定就不是家门口了呀!但是不能啥也不留呀,老房在新址领一处新址(老房子没谁买的,当然能不能领到还是另一回事,去老房建几间新屋行不行?)。

大家有什么更好的建意嘛?如果大家推断的房屋赔偿比现在俺村大爷们出的价低,那现在就卖,如果大家推断的赔偿金肯定很高,那就等一期搬迁的定下赔偿方案后再卖。

三个问题,各200分(我会在确定答案前提高到200分),我会分别给分的~还有本人的深深谢意,毕境和俺爹妈的养老也有关系~

很复杂哦,我看得都紧张了……

一、补偿问题。因煤矿开采征收你家土地,这是典型的“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它涉及:把你家承包耕作的土地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把该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给予你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应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把该土地供应给用地方作为煤矿开采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用地。具体操作的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转用征收的补偿安置费用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至30倍。各地的平均年产值是由当地统计局和农业局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测算。然而,这一规定实际上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土地征收的实际,因此相应的政策也正在调整更改中,比如全国已经开始推行统一年产值标准,我所在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虽未经最后批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从07年1月开始施行。因此,对你家可能得到的补偿,你应该去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查询相关年产值标准,乘上30倍自行测算即可。如果这样测算你觉得并不能满意(当然是合理意义上的满意),可以在征地补偿开始之前提出。因为征地补偿现在必须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这个全国现在都盯得紧,你肯定可以在给你的补偿标准出台之前知道具体数额。

总之现在的补偿宗旨是: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只要达不到这个原则,你们可以拒绝搬迁。

二、农村房屋买卖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能超过该省确定的最高标准(我所在的省是150平方/户)。当农村居民把原有宅基地出卖或者出租后,不得再申请重建。你家“三个院子”可能已经属于违法建房了吧?呵呵。

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现行法律是不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流通的。“当时找了个中间人,签了张纸条,就是写明以后那个院包括土地所有权都归那个人所有”……说实话,土地所有权的买卖也太夸张了一点,因为即便是国家允许流通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所进行买卖的也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可能是所有权。这明显是个无效的买卖合同,因为合同标的国家明令禁止流通。

现在的关键是如何确定你家的三个院子都是合法拥有?否则一旦征收你将只能得到其中一间的补偿。如果有这种凭证,你可以泰然,等待征收到来就行了。如果没有合法的凭证或证据(你不是说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吗?)……帮你出个黑心的主意:能卖就现在赶紧卖吧。

如果你家的房子都卖掉了,当然搬迁后就不可能分到房屋。“分到房屋”这一说法,其实也就是征地补偿安置的一种方式。异地安置或者置换安置都有可能分给你新房,具体要看你们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采用哪一种安置,货币安置的话就是只给钱了。但是你所有房子都卖掉了自然就不可能得到补偿,补偿安置是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为依据的,你产权都卖给别人了,怎么还要补偿给你呢?

三、承包土地。承包土地是集体所有农用地,绝对也是不能自行买卖的东西^^。“30年都归自己所有不再变化,”说的是承包经营权而不是土地产权,这个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给别人经营,或者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然就得由集体收回后重新发包分配。你要买卖这个东西也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我都不好给你结论了,因为有些东西规定是一样,而实际中又有可能是另一样,与你个人的头脑和社会关系有关。所以我以上所说都是现行法律的一些框框,如果你能够在其中游刃有余不碰雷区,那你就该卖的卖,该买的买吧,看着办。至于该不该、根据物价上涨值不值的问题,那是属于风险、决策,是你自己考虑的事了,我相信谁都不敢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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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24
一. 对于你提的赔偿金预测的问题,这和当地政府规定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结合国家对征地赔偿的相关规定而定! 具体多少,我这肯定没办法预测,煤矿用地当然是建矿所用,包括矿区,生活区.根据煤矿的规模确定征地的面积,至于一期二期的间隔时间要看建矿的实际速度,我以前也是在煤矿工作,据我了解,大概不需要三五年那么长!
二 A 国家现在对农村住房买卖问题没有明确的条例.严格的说房屋的买卖必须是以产权的过户为准线,你说你那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是一个协议,象这样的情况以前有很多案例判合同无效的! B 如果房屋通过正常的途径出售了,那你肯定没有拆迁分房的权利了! C 物价上涨和房价上涨,严格的说是两个概念,现在很多相关机构把房产划为金融的范畴.就象你说的你们那十几年可能都没有什么变化,.假定你的判断正确,那么,物价上涨并不能对你们那农村房价有很大的影响!
三. 法律规定,土地是国家的,特别是耕地,肯定是不允许买卖的!你的30年所有权仅仅是你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0-03
上面的各位朋友回答的都很认真.我岳父的房子也刚办理好拆迁手续.
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小胳膊总是扭不过大腿的.相应的标准及方式.政府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好规划.而规划一旦确定.我相信很难再改变的.根据我岳父分房的经验.我建议你多和村长等负责人搞好关系.把些模棱两可的问题做些遮掩.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一般这类问题都牵扯到了太多的个人利益.所以村里负责人都不会太为难你.毕竟不是自己出钱.他们也愿意做个顺水人情.
至于赔偿到底能不能合适.你可以参考当地其他村的情况来分析.我们不知道你的具体地址.也无法参考.
我们是青岛开发区的.四间平房给两个80平方左右的楼房.按现在的价格算.大概要六十多万..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07-09-29
本来我想来回答的,因为我去过山东兖矿集团,而且自己就是做房产的
不过楼上那位回答的很有诚意,而且我粗略看了一下应该也是对的,就不和他抢分了,呵呵,说一点他没有说到的吧

1、煤矿开采涉及到农村搬迁的理由很简单,一方面是矿区的建设用地需要征地,二是煤矿开采很多情况下会导致地下坍陷,从而导致这片区域成为塘或者沼泽之类的不再适合人居,至于具体的进程会多迅速,没有定准,只看你们矿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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