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1-11
你公司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与相应的补偿金,并补缴所欠自你入职当日起的社保费用。
还可以向公司要求赔付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劳动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以上资料以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1-12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案件可以HI我!
1、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关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立案后,你去去新单位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10条、46、47、82条!
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攻略!
第3个回答 2012-01-11
你有工资条么?有工资打款记录么?注意保留凭据啊,因为这些事情一闹起来都是没合同雇佣来的人吃亏,因为也经不起政府的办事效率慢的无力感,有时甚至无人睬。但是什么理由这样开你?
如果没有提前说而且就马上要走人的,就应该要求是三个月补偿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是他们的错,但是怕是就是因为没有,你的补偿没办法按政策走啊。常理说,补偿无理由解雇人员的,公司要给三个月工资的。过年了,要告要处理也是麻烦。最好就是要求补偿至少一个月,然后你再做一个带薪月再走人(等于提前通知)。
第4个回答 2012-01-11
通常情况下是你拿到补偿通知后再交接吧》应该要给你一个交代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如果事情闹大了的话法律上面应该是支持你的吧?还是要看你对公司的态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