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家楼上的厨房和卫生间开始漏水到我家,严重影响了我家的生活和心情,多次找楼上他说会弄好,可就上光说不干,一拖再拖。找物业公司他们说公司多次找楼上,他拖着不修公司也没办法。于是我从2010年起就没交物业费了,可现在物业公司反而说要起诉我未缴物业费。1、我这种情况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物业公司起诉我,我应该怎么辩护(从哪几方面);2.我该怎么办,起诉楼上、物业、还是两者一起起诉;起诉书该如何写?
楼上及本人都是2006年买的房,2007年装修的,2009年6月开始漏水。小家庭,从未出租给别人。
追答买房的时候应该给的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些其他资料包括有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里面有房屋的保修年限。也可以根据当地房产质量标准确定保修年限。
确实是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可以到所在城市的房管局的物业科咨询投诉,不建议以拒交管理费。
参考资料:北京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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