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想继续与劳动者续签,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都不续签的话 还需要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照此规定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