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时,刚拿到拆迁安置房。在当时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第三方。

虽然当时没有房产证,但是已经讲动拆迁补偿安置凭证中被拆迁安置人(业主)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其它有关信息篡改为买家的信息。现在可以制作房产证了,但是买家尚还有尾款还没有付清,当时双方说好是在办理房产证是付清,可现在不同意了,一定要制作完房产证后才给钱,可是这事已经变卦了好几次了,我们也开始害怕他反悔,买方甚至还有不打算去证实过户想法。请问针对此类情况,我卖方能够怎么处理。要是当时买方真的不打算过户了,我卖方还能拿回房子的所有权吗?

你是房主啊 怎么能把你逼成这样呢? 我见过房主把客户逼的不成样子,,,真愁啊

那你现在就百般阻挠他 办房证 宁可不卖他了, (还是你钱花完了 )06年的房子 现在涨价不少吧? 房主你太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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