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房产证名字写女方的,贷款也是用女方的...

婚前买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房产证名字写女方的,贷款也是用女方的户口去贷,但之后还贷款的钱由男方来还,这样婚后算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不是共同财产,那需要怎么做才能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为男方之前有一套房子,所以这套房算是二套房,首付款和税相对来说比较高,而女方是一套房,所以用女方户口贷款,房产证也写女方的,但还贷是男方还的!婚后一定要公证才能是夫妻财产吗,可不可以加上男方的名字为共有人,或者签份协议证明房产不管谁的名字谁付首付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平均或协议分配,这样可以吗?

你说的“签份协议证明房产不管谁的名字谁付首付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平均或协议分配”这个不就是去做公证了吗
至于你说的加名,可能办不到了,我问过有贷款的房子是加不了名字的,必须还清了贷款后才能去办理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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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4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归出资方所有,要想成为共有财产,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然后去房管科申请过户,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2-03-04
去公证处公证下,有的地方婚前买房都要公正,现在财产的划分都是签合同起生效,合同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第3个回答  2012-03-18
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非要公证,只要证明首付,还贷都有证明即可。但最好还是公证一下比较好一点。
第4个回答  2012-03-07
最好去公证一下,把俩人的名字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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