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所临时租住的村流动人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查居住证,我没办理,工作人员要我出示身份证,我把身份证拿给工作人员看,谁知道工作人员接过身份证就没还给我,要求我去流动人口管理处办理居住证,因为我要上班,就一直没去办,后来听说我们公司可以办,我就打算在公司办。身份证拿过去差不多半个月,我打算去流动人口管理处找工作人员把身份证拿回来,可去了流动人口管理处,工作人员还是不愿意把身份证还给我,说要我找公司开办理证明才能拿身份证,请问各位流动人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这种做法对吗?有没有侵犯到个人的合法权益?
请问可以向当地那个政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