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要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是,就说明检察院是原告,那么会附带提起民事赔偿吗?还有民事案件呢?都是自诉?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要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对公诉案件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自诉案件的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

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诉案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也不是说所有刑事案件啦,也可能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当然,如果是要起诉的一般都是由检察院(部队国安相关除外,不过普通人也不会和他们相关到的)。
  至于原告嘛,按行话来说就是: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所以原告不是检察院,而是国家,只是有检察官代表一下。
  至于附带民事赔偿必须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近亲属(比如:被打了的医药费啊,被偷的损失啊等等)提出申请,一般检察院在收到案件三日内会通知受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这个时候可以提出想附带民事,如果不想附带而另行起诉的话也可以。
  在这里说明一下附带民事和不附带的差别,附带民事的话,判决比较快,刑事案件顶多一个半月的办案时效,民事就久了,拖一年是正常的,如果急着拿到钱,当然是附带民事好,但是一般来说附带民事提出诉讼标的不会加精神损失什么的,也就是说钱可能拿得少点,当然也不是绝对。
  至于民诉案件跟检察院没关系了,不过检察院有个民事行政科,当不服民事或行政判决的时候可以去申诉,然后再由检察院这样那样的。
  至于自诉,民事的是自诉。你自己不告,路人甲啊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不能代你告嘛不是!!
  当然这里还涉及到一些比较专业的知识,就是刑事案件中的自诉和公诉转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自诉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不过一般人都比较不折腾这些,也就是说虽然有这些罪名,但大部分中国人不爱折腾,比如孩子老人让爹或儿子揍了丢了不养了,一般也不去告说虐待啊遗弃什么的,被同事邻居骂了,一般也不去告侮辱,被传八卦了一般也不去告诽谤,自诉案件简单的说就是:这些事对社会秩序影响不大,就要你自己不愿意了,觉得委屈了就去告吧,国家也就不代表你去折腾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1
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经过检察院提起,还有自诉的案件,比如说侵占罪,虐待罪,侮辱诽谤罪,等。如果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受害人可以提出民事附带赔偿,检察院在提出公诉时候会一并提起。民事案件当然都是自己提起诉讼的,检察院不会管这块,当然民事案件的申诉可能会由检察院提出。
第3个回答  2011-08-13
不是的,有些案件是可以受害人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称为自诉案件,如侮辱罪、诽谤罪。
第4个回答  2020-04-10

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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