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要是过户到其中一个儿子名下,需要其他人同意么?

房子是爷爷过世后留下的遗产,把房子按比例分给四个儿子,奶奶也是同意的,并签字按手印,现在房子下来了,奶奶还健在,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奶奶的名字,现在老人若是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子那么需要其他儿子签字同意么?
是这样的,爷爷在的时候分配的是老房子,爷爷奶奶四个儿子都同意情况下按比例分给四个儿子,后来老房子拆迁,现在分下来的是把老房子拆迁后的新房,拆迁时爷爷已经过世了,四个儿子还有奶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新房按比例四个儿子都出了钱,但应为奶奶健在,为了老有所养顾房房产证写的奶奶的名字。

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要是过户到其中一个儿子名下,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人是老人,可以随意处置财产,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合法行为,其他子女没有干涉的权利。如果属于老人两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一个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协议,那么其他子女也没权利要回。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没有遗嘱或者协议,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由另一方老人继承。老人获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本身是单数的房屋所有权人,那么可以去房产局直接过户给一个子女,这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权有去世老人一半,并且留下遗嘱和协议,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一半房产权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其余子女,另一个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是侵犯了其他子女的财产权,过户是无效的,其他子女有权利要回。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给另一方老人,可以直接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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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房子登记到奶奶的名下,是有前提条件的,“房子按比例分给四个儿子,奶奶也是同意的,并签字按手印”。按遗产继承原则,奶奶只占其中的60%。
2,如果奶奶想把房子给四个儿子中的一人,确实需要其他三个儿子的同意,如果不这样做,对其他三人是不公平的,毕竟四个儿子都有10%的份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26
老人还没去世的话就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但老人过世的话就要其他的人的同意追问

那以前签的协议就没有用了,其他儿子岂不是白出了钱?

追答

老人是房子的主人,他的财产可以根据他的意愿给他想给的人(活着时或已经立了遗嘱),就连他的子女也无权干涉。至于协议是?

追问

协议上写的是四个儿子是房子的实际所有者也是出资者,但老人健在所以房子下来写奶奶的名字,这个情况,您再看一下我的提问,上面写清楚了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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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0-26
当然需要,这是毫无疑问的。
第4个回答  2021-05-07
房产证是老人家的过身了,配偶放弃产权,全部产权继成儿子可以?房产证是老人家的过身了,配偶放弃产权,全部产权继成儿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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