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爷爷过世后留下的遗产,把房子按比例分给四个儿子,奶奶也是同意的,并签字按手印,现在房子下来了,奶奶还健在,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奶奶的名字,现在老人若是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子那么需要其他儿子签字同意么?
是这样的,爷爷在的时候分配的是老房子,爷爷奶奶四个儿子都同意情况下按比例分给四个儿子,后来老房子拆迁,现在分下来的是把老房子拆迁后的新房,拆迁时爷爷已经过世了,四个儿子还有奶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新房按比例四个儿子都出了钱,但应为奶奶健在,为了老有所养顾房房产证写的奶奶的名字。
那以前签的协议就没有用了,其他儿子岂不是白出了钱?
追答老人是房子的主人,他的财产可以根据他的意愿给他想给的人(活着时或已经立了遗嘱),就连他的子女也无权干涉。至于协议是?
追问协议上写的是四个儿子是房子的实际所有者也是出资者,但老人健在所以房子下来写奶奶的名字,这个情况,您再看一下我的提问,上面写清楚了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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