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提出辞职,那么在就业后失业金能累计吗

合同到年底才到期,现在提出了辞职。我知道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想问下如果在就业,那么我之前交的一年半的失业金能累计吗?
意思是说如果在就业后再失业,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之前交的一年半的失业金能算在一起吗

  合同没到期提出辞职,那么在就业后失业金不能累计。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去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7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第2个回答  2015-06-26
当然可以,失业金缴纳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单位2%,个人1%,是累计在你的个人账户里的
国家收取是为你保管,本身属于你工资的一部分,当然的可以累计。如果还不确定的话,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补充问题回答:累计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注意,领取失业金是有法定的比例的
一般都不会很多,不要寄希望于失业金的领取,这只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第3个回答  2011-08-23
当然可以,失业金缴纳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单位2%,个人1%,是累计在你的个人账户里的,国家收取是为你保管,本身属于你工资的一部分,当然的可以累计。如果还不确定的话,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补充问题回答:累计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注意,领取失业金是有法定的比例的,一般都不会很多,不要寄希望于失业金的领取,这只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参考资料:大象律师网,劳动纠纷预防与处理专家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