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有再审吗?

如题所述

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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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4
当然有,但是需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2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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