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轻微伤,已经报警做笔录了,打人者一直不肯出面调解,请问是警察让他过来调解,还是我叫他来呢?他不肯来怎么办?
现在我把鉴定交给警察了,警察让我回家等消息,警察会不会不去调查,或者拖延很快久,我怕打人者跑了怎么办
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面临拘留或罚款包括: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