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是司机,去年给一个老板开车。老板因为生意上的事,和另外一伙人打了架,他们被判了聚众斗殴罪3~3.5年。由于我是司机,开车拿了铁管,打架时在现场但没有动手,现在取保候审在家。案子已经到了法院,检察院起诉我聚众斗殴罪,起诉书上也写有我是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从犯情节,开庭也是简易程序。
由于事发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了,因为这事自己没有工作,老婆在家带着两个小孩,生活上已经很拮据,所以就没有请律师。也问了些人,都说案子也很清楚没必要请律师了。但是,庭审最后陈述词是很关键的吧?我大概知道是要表明自己是初犯、从犯和认罪好,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写好。还有,最后陈述词里可以请求判缓刑吗?
请懂得写的达人帮我写一份最后陈述词,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