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
以安顺市为例,依据《安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主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市最高贷款额度为: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最高可贷3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房最高可贷10万元。
2、购拆迁安置房的,可以《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的原房屋补偿金额作为首付款计算依据,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不超过《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的应补房款金额,且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3、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价或契税完税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税价格或所购房屋评估价值三者之低值的70%,且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是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