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
我的一个朋友的姐夫把姐姐打伤,并要求离婚.朋友回家看到姐姐受伤就喊来两个战友想教训下姐夫......四个人碰面后,是姐夫先动手,但由于朋友这边人多,把姐夫的一根肋骨踢伤.姐夫报案后,经鉴定,开始听说是轻微伤,后来说是骨头移位了变成了轻伤.朋友和两个战友拘留了7天现在还在里面..调解的时候姐夫提出无理要求说必须先和他姐姐办完离婚手续,他姐姐自动放弃一切财产以后再谈和解的事,还要他们赔七万元.要不就法庭上见........
还是这件事但是有新的消息了:
1.我的朋友他们在拘留所时公安局下了行政拘留令:每人拘留10天,各罚500元. 他现在在里面是8天了,如果十天满了,钱交了,我朋友还有事吗?
2.既然公安局令了行政拘留令,这属于对件事的判定是民事案件范畴.
3.为什么公安局还要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对方还有可能上诉或其他吗
4.行政拘留满了还要移交看守所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