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带了两个人(一个我认识)到我家拿刀威胁我不准喊并且对我殴打,恐吓,并用家人威胁我,用菜刀划破我衣服,损坏我家沙发,最后拿走了我的手机,我报警后警察做了笔录查到那人身份证,并到现场拍了照,给那人打电话让他来,他不承认这是说搞错了,也不承认拿了我手机,后来警察在打电话他就关机了,也没来派出所,。警官告诉我这种情况也就批评教育,他死不承认也没办法,让我下次见到那个人再报警,我了解了下,这位警官好像怕麻烦,想不了了之,请求懂法律的人帮我看下,这种情况我给怎么办,还有这种情况那个入室的人够什么罪了,谢谢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抢劫罪
我认识的就是主要的那个,手机恐怕不太好找回来了,他当时打我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手指,中间打了个电话问些事情,那个号码我也知道,也知道时间,请问这可以算作证据吗?他曾往手机里发过威胁短信,但手机被他拿走了(他是因为一件事误会了我,才来打我的,我现在也可以证明他冤枉我了),谢谢你了!
追答非法入室犯罪现在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入室盗窃、入室抢劫。你这严重的说是抢劫,但是你在文章中提到,给你发过短信,如果能知道给你发短信的手机号码是用身份证办理的,并找到那个主人,那就容易证明你被威胁了(如果你有认识人,可以追踪短信),这个你可以报案,但是估计也就是教育之类的,你感到自己很危险,那就按照上面说的做就可以。(最直接妥当的办法就是多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