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公司是属于假期集中的,签的合同中规定是每年干满多少小时即可获得全年工资,工作时间是每年1月—9月(没有假期),10月—12月是属于带薪休假的,如果我1月5号提出辞职,就想立刻离职,公司说要扣发我12月工资(每月15号发工资),这样合法吗?补充:1、我是公司中层。2、12月工资是我全年符合合同工作的带薪休假期间应得的。3、合同没有到期。4、如果我在1月15号,拿到12月工资后,辞职,并拒绝上班(或以病假方式不去上班)会对我有什么不利吗?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