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年之前,甲和乙在A市(两个人都是A市人)赌博,然后两个人再也没见面,一年后,甲在B市赌博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甲这时举报曾经一年前和乙在A市赌博过。我想问(1)这时可以定乙赌博吗?有什么证据吗,是不是只要甲举报就可以了?一年前发生的事还可以治安处罚?(2)关于治安处罚可以跨地区吗?就算B市的公安机关知道乙一年前赌博的,但是不在自己的管辖内,该如何?
我是说题目!那关于第一点,我想问,一年前的事情了,怎么定他赌博了?难道就凭甲的供述就可以了?第二点,治安处罚也可以协助办案?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