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博的法律问题

假如一年之前,甲和乙在A市(两个人都是A市人)赌博,然后两个人再也没见面,一年后,甲在B市赌博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甲这时举报曾经一年前和乙在A市赌博过。我想问(1)这时可以定乙赌博吗?有什么证据吗,是不是只要甲举报就可以了?一年前发生的事还可以治安处罚?
(2)关于治安处罚可以跨地区吗?就算B市的公安机关知道乙一年前赌博的,但是不在自己的管辖内,该如何?

1,法律上的赌博概念很模糊,没有一个明确的金额,有钱人喜欢玩大的,人家吃的消,赌个百八十万的不为过;没钱人赌博个上万就想自杀。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请问你你是不是以赌博为业呢?
一般办案需要讲究证据,不抓现行的定不了罪,所谓人赃俱获吗。
2.如果你真的符合第一点所有特征的话,并且有相应的证据比如人证,物证(录像资料等),B区的警察可以直接到A市要求A市公安局协助办案的。当然作为潜规则,结案的话B市公安局会给A市相关办案机关奖金的。

可以追问追问

我是说题目!那关于第一点,我想问,一年前的事情了,怎么定他赌博了?难道就凭甲的供述就可以了?第二点,治安处罚也可以协助办案?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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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9
第一个问题的回答:理论上在证据充分,证人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的,但是由于不是重大犯罪,一般不做处罚,公安局也没必要对以前的问题进行追查,很烦的,又不是现行,根本没有钱可捞。
第二个问题的回答:B市公安机关肯定不会理会甲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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