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单位要我调换工作岗位,我不想去,想离职,请问有补偿吧?

如题所述

你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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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8
回答
1、请根据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比照你目前的工作岗位,若仍在合同范围内,你除非辞职,否则没有理由拒绝;
2、若在合同范围之外,你可以考虑拒绝,且名正言顺,且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公司无权在这种情况下解雇你活变更你的工作;
3、若公司强行解雇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到法院提出你认为合理的全部补偿,从过往案例看,大都能够得到法院或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
4、主动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除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的外,不会有任何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02-08
具体看你的合同有没有注明是什么工作岗位了,而且你的调换工作岗位地点是不是同一个地方,如果是变动太大的话属于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你主动提出辞职的话肯定没得补偿你的,你可以和公司协商离职补偿的事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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