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情况如下:

我在公司工作10年了,之前我们公司是归集团直接管理的, 04年成立新的分公司,但是也归集团管理,我是2001年入职的,刚好满10年,现在公司想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社保是从2005年开始购买的,而且用人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我,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赔付

1、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协商一致的,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无理由跟就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上述的计算方法*2倍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于你到今年的12月就连续在该公司工作满10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所以该公司不想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要跟你解除的,相关的详细资料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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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4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赔偿吗?

第2个回答  2021-03-24

第3个回答  2011-12-22
简单地说,按照规定,你在本单位工作满十年,单位应支付10个月本人工资(标准是解雇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X10个月)作为经济补偿。另外单位单方违约,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你,单位还须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你作为违约金。
第4个回答  2011-12-08
工作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无理由解除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需要补偿你20个月的工资,补偿标准以合同解除前一年月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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