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十级,我应当得到哪些赔偿?

本人在东莞,于2011年10月工伤,2011年12月初拿到了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本人2011年3月进的厂,合同上签的薪资是2000,可实际得到的每月平均工资2500左右,公司缴费工资是1200,请问我该如何获得赔偿?假如社保局按我缴费工资赔偿后那差额部分我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还有,请问我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请各位专业人士耐心解答,谢谢!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当地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5
你的问题涉及工伤赔偿,就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回答如下:
1、工伤赔偿的组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照成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般按照实际支出赔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十级的赔偿标准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月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月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月工资追问

请问律师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月工资是按我和公司签合同的钱还是实际所得工资?还是公司缴费工资?是缴费工资的话那差额我怎么向公司要?什么时候去向公司要?
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月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月工资分别指什么?能详细点回答吗?谢谢 !!!!

追答

赔偿的月工资标准应该按照你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04
好像是以你现在工资为标准,付你半年的工资。公司应该会按合同上的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12-15
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第4个回答  2011-12-04
6个月本人工资,9级8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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