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9-17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
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造反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各法条表明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劳动法中的“劳动者”
而劳动者享有了得报酬的权利,
所以不给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违背《劳动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