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用方.我与出租方签定了2年半的租赁合同.由于合同本身是由出租方起草,
当中只有租用方的的违约约定,没有出租方的违约约定.现出租方想单方终止合同.
请问:租用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那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我铺内还有价值约二十在万元的货品.合同还有20个月才到期.我可以问出租方赔付我
20个月的收入损失吗?
不可能。假如后果这么严重,恐怕谁都巴不得接到出租人终止合同的通知。
你提出的索赔数额须接近实际发生的损害,否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那意思是合同期签多久都是没用的了?租用方那不是得不到保障了?
追答可以并不符合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法定或约定条件,你可以拒绝。
即使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得到的赔偿,一般也可以弥补遭受的损失,并非得不到保障。
没有损失赔偿吗?我的装修,货品呢?我的营业收入呢?还有20个月的合同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