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有效期 甲方违约金问题 急急急

这样子的 本人是甲方 和乙方的租赁时间是一年 我是转租给乙方的 但是在合同期有效期内 乙方私自联系房东 想转让商铺 导致房东给我涨了房租 让我在原本和房东的合同有效期还未到得情况下 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 房租也给我涨了 现在在我和乙方合同期有效期内 要求收回商铺 乙方却要求我赔偿4倍违约金 但是当时我们的合同上面明确写道乙方违约 甲方概不退还其违约金 没有明文写到甲方违约金的问题 就想了解 我该怎么个赔付违约金的问题 还有 这一切都是乙方所致 我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回商铺 且不赔付违约金 ?

根据叙述的情形分析,“房东”、甲方、乙方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分别为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现在,承租人想要解除其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并希望不赔付违约金。承租人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否可行则要看合同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如合同赋予了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赔偿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承租人完全可以解除该合同,否则,无疑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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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5
有权收回商铺,合同上面明确乙方违约 甲方概不退还其违约金 没有明文写到甲方违约金的问题 你不用 赔付违约金吧
第2个回答  2011-11-27
关键问题是乙方是违的什么约?如何违约的?就你描述,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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