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有部分临时工,以前在企业单位交过几险的
他们的记录需要转移过来吗? 什么时候该继续不续交就过期呢?
谢谢 尽快需要
最好有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
事业机关单位的临时工,五险一金单位也是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以前在单位缴纳过社保的,可以办理社保转移,通常原用人单位会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分情况的,当和事业机关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入保险。但根据现有规定,如果没有,一律认定为雇佣关系,一般交由物业公司代管。
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只要有劳动关系产生,资方都有义务为劳方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五险,有的地方说是三险,因为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交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因不是法定的,大多数企业是不给职工缴纳的,国家现在不强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实中,如果员工因为企业没有为其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而提起仲裁、诉讼,那败方基本是企业。
五险一金,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这部分从单位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员工也需要承担一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资外,还需要为员工额外支出4310元的五险一金费用;对员工而言,10000元工资到手之前会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险一金费用,之后还会被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实际到手工资低于7500元。
参考资料来源: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这个事情是分情况的,如果和事业机关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入保险。但根据现有规定,如果没有,一律认定为雇佣关系,一般交由物业公司代管。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只要有劳动关系产生,资方都有义务为劳方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五险,有的地方说是三险,因为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需交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因不是法定的,大多数企业是不给职工缴纳的,国家现在不强制缴纳!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临时工合同中有关福利待遇问题进行了规定。
第十七条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 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 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百度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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