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积金还款月冲手续

在上海银行办理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刚放款,现在准备第一次还款了。我想问一下,怎么可以知道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否会月冲贷呢?如果要办理的话是到银行办理还是到公积金办理?需要带好什么?

一,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二,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提示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
在办理之前,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一次。
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提示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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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这个你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
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一般都要求公积金账户里保留一定时间的余额。如果你刚放贷,肯定是不行的,余额都没有了。
比如无锡是这样规定的。
第五条 逐月还贷提取金额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逐月还贷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必须在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以下简称保留余额);
(二)逐月还贷提取金额为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六条 逐年还贷提取金额应当根据逐年还贷委托人每年第10月末住房公积金余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不超过借款人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部分。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委托转账还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委托还贷;
(二)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建立委托还贷关系;
(三)委托还贷关系建立后,公积金中心在约定时间从还贷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本办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第八条 委托还贷关系自委托还贷协议签订后的次月起生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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