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申报材料:家庭户分户: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婚姻(分家)变化证明材料、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证件证明材料(农业户口分户不能提供房产证及房产分割资料的,应提供村委会证明确实在此居住、与原户主分家的证明材料)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家庭户。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公民可以自立一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公民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宿舍的,立为集体户。”
居民立户需要房产证或者购房手续做依据,如果有房产证或者是购房手续,只要带上配偶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本及所在居住地居委会的介绍信,还有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政科办理立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房产证或者购房手续,就不能单独立户了。对于未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房屋登记工作前,居住在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公民申报立户登记所需的立户证明材料,可以以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所以,要立户必须有媳妇有房,楼主有媳妇了,还得有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