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案程序?

请问,现在一般公安对于普通抢劫案有什么程序?对于在逃抢劫犯会采取什么手段?什么情况就会不予追究?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08
首先48小时内,不签拘留证就必须释放;如果签了拘留证,就要转交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可以请律师,然后就是等开庭了。一般程序是这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8
1、对于有证据证实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
2、对于查明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会采取网上追逃。
3、有法定情形的如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已过追诉期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11-08
1、首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会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接着是法院的审判。
2、对于在逃的抢劫犯,当然会发布通缉令进行追捕,如果性质严重,还会网上通缉,在全国范围内追捕。
3、你所说的不予追究因该是追诉时效的问题。可能在以下情形下不予追究【1.被害人没有报案,公安机关没有立案 2.,经过15年的追诉时效 3,经过特赦免除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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